2005年12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6年01月25日

2005年12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的23間認可機構的資料顯示,2005年12月份新取用貸款額減少3.4%,至75億港元。

12月份認可機構新批出的貸款進一步減少12%,至77億港元,各類按揭貸款的貸款額及貸款宗數均告減少。就貸款額而言,新批出的轉按貸款錄得最大跌幅(-25.6%),其次是涉及一手市場交易的貸款(-14%),以及涉及二手市場交易的貸款(-8.4%)。新申請宗數亦減少9.5%。

在新批出貸款中,利率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25厘但最多不超過2.5厘批出的貸款由11月份的39%,略為下降至38.3%,繼續成為12月份新批出貸款最常用的利率範圍。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減少0.4%至5,331億港元。

按揭貸款拖欠比率由11月份的0.18%,微升至0.19%。經重組貸款比率維持在0.35%的水平。因此,兩者合併的比率由11月份的0.53%,上升至0.54%,是2003年6月以來首次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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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6年1月25日

附件

附件說明

1. 住宅按揭統計調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銀行業內23家認可機構。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借出貸款總額(gross new loans made)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新按揭貸款。

4.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貸款的部分。

8.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9.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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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6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