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5年08月25日

2005年7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的24間認可機構的資料顯示,2005年7月份新取用貸款額連續第二個月下跌,跌幅達三分之一,至110億港元。

7月份認可機構新批出的貸款亦減少三分之一,至99億港元,各類貸款的宗數及貸款額均告減少。以貸款額計,涉及一手市場交易的貸款減少49.3%,轉按貸款減少41.4%,涉及二手市場交易的貸款減少27.7%。新申請宗數亦減少30.5%。

在新批出貸款中,利率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5厘批出的貸款,由6月份的40.4%,進一步減少至17.3%。利率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0厘但最多不超過2.25厘批出的貸款,則由6月份的13.4%,增加至25.1%,成為7月份新批出貸款最常用的利率範圍。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減少0.2%至5,420億港元。

按揭貸款拖欠比率維持在0.22%的水平,經重組貸款比率則由0.38%微跌至0.37%。因此,兩者合併的比率由6月份的0.60%,減少至0.5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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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組經理葉世熾      2878 1687或
新聞組高級經理陳民傑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5年8月25日

1 由於四捨五入,這個數字並非兩個比率相加之和。

附件

附件說明

  1. 住宅按揭統計調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銀行業內24家認可機構。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借出貸款總額(gross new loans made)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新按揭貸款。
  4.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貸款的部分。
  8.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9.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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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