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二)發出經修訂《防止清洗黑錢活動指引補充文件》(《補充文件》)及有關的《闡釋備註》。
《補充文件》列載最新的「認識你的客戶」原則,內容併入了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在2001年10月發出的《銀行仔細查證客戶身分》的文件,以及打擊清洗黑錢財務行動特別組織在2003年6月發出經修訂的40項建議的要求。《補充文件》不僅涵蓋各類新客戶的開戶程序,例如個人、公司、信託及代名人戶口、轉介客戶、非直接會面客戶、所代理的銀行及政界人士等,同時亦包括持續監察現有客戶的程序。此外,《補充文件》亦載有有關恐怖分子籌資活動的最新規定。
金管局連同香港銀行公會及存款公司公會編製了一套《闡釋備註》,就落實《補充文件》的規定提供實際指引,並解釋如何在各種仔細查證程序中運用風險為本方法。
金管局銀行政策部助理總裁唐培新說:「我們制定《補充文件》及《闡釋備註》,是為了確保銀行體系有足夠的措施以防止清洗黑錢活動,而同時又能顧及銀行經營業務的實際需要。這些措施反映香港一直以來致力在打擊清洗黑錢及恐怖主義活動方面達到國際標準的決心。」
各界人士可以在金管局網站(www.hkma.gov.hk)查閱或下載《補充文件》及《闡釋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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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組高級經理陳民傑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4年6月8日
附件
《防止清洗黑錢活動指引補充文件》(PDF 檔案, 163KB, 英文版本)
《闡釋備註》(PDF 檔案, 148KB, 英文版本)
相關資料
記者招待相關資料 (PowerPoint 檔案, 30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