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3年12月30日

2003年11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結果顯示,11月份新造住宅按揭貸款增長步伐放緩。

新取用住宅按揭貸款繼於10月份錄得45%的強勁增幅後,於11月份增加5.1%,至89億港元。另一方面,11月份新批出貸款減少22.8%,至81億港元,主要是與一手市場交易有關的貸款減少33.9%所致。此外,新的按揭貸款申請宗數亦下跌,跌幅接近25%。

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厘批出的貸款佔新批出貸款總額的比率由10月份的94.2%,下跌至11月份的93.8%水平;但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5厘批出的貸款則進一步上升至65.9%。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進一步增加0.2%,至5,223億港元。

按揭貸款質素進一步改善,按揭貸款拖欠比率及經重組貸款比率由10月份的0.99%及0.56%,分別下跌至11月份的0.97%及0.54%。因此,合併比率由1.55%,下跌至1.51%。

金管局署理副總裁蔡耀君表示:「11月份按揭貸款活動維持活躍。我們對按揭貸款資產質素持續改善表示歡迎,但仍有需要繼續密切注視資產質素的情況。」

11月份用於購買中國內地物業的新取用貸款增加至2.17億港元,11月底的未償還貸款總額為65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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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組經理葉世熾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3年12月30日

附件

附件說明

  1. 住宅按揭統計調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銀行業內25家認可機構。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借出貸款總額(gross new loans made)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新按揭貸款。
  4.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 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貸款的部分。
  8.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9.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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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