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Bank Berhad獲授銀行牌照

新聞稿

2003年08月15日

Public Bank Berhad獲授銀行牌照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宣布,金融管理專員已根據《銀行業條例》向Public Bank Berhad (PBB) 授予銀行牌照,並已於2003年8月15日生效。

PBB是一家在馬來西亞註冊成立的銀行,並於1990年8月在香港獲認可為有限制牌照銀行。根據2003年7月號《銀行家》雜誌的資料顯示,以第一級資本及總資產值計,PBB在馬來西亞的排名分別為第2及第3,世界排名則分別為第176及第334。

繼PBB獲發給銀行牌照後,香港的持牌銀行數目增至136家,有限制牌照銀行數目則相應減少至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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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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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3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