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3年05月29日

2003年4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結果顯示,4月份新借出按揭貸款有所增加,但新批出貸款及新辦貸款申請均告減少。

4月份被取用的新借出貸款增加23.7%至63億港元,但新批出貸款則減少14.8%至59億港元,新辦貸款申請宗數亦減少23.6%。

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批出的貸款佔新批出貸款總額的比率由91.5%,微升至91.8%。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減少0.1%至5,282億港元。

按揭貸款拖欠比率由1.11%微升至1.14%,經重組貸款比率則維持在0.46%的水平。因此,合併比率由1.57%上升至1.60%。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恆說:「過去幾個月按揭貸款拖欠比率一直緩步上升。雖然有關數字略為高於1%未致於令人過份憂慮,而且以目前的經濟狀況來看,有關比率上升亦不會令人感到意外,但我們需要密切留意這個趨勢。」

4月份用於購買中國內地物業的貸款總額減少3.6%至1.42億港元,而4月底的未償還貸款總額保持穩定,仍然為64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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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組高級經理陳民傑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3年5月29日

附件

附件說明

  1. 住宅按揭統計調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銀行業內27家認可機構。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借出貸款總額(gross new loans made)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新按揭貸款。
  4.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貸款的部分。
  8.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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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3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