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組合類別

金管局將外匯基金分為不同的投資組合管理,以符合外匯基金的特定法定目的。外匯基金有兩個主要組合–支持組合投資組合

  • 支持組合持有流通性極高及優質的美元資產,為貨幣基礎提供十足支持,並用以履行聯繫匯率制度下的兌換保證。支持組合資產與貨幣基礎的比率應維持於105%與112.5%之間。當比率觸發上或下限時,金管局便會從支持組合轉出或向其注入資產。這項措施一方面可以提高過剩資產的投資回報,另一方面又可確保支持組合有足夠的流動資產。
  • 投資組合投資於債券和股票市場(包括已發展和新興市場經濟體),以保障資產的價值及長期購買力。

為能更妥善管理風險及提高中長期回報,金管局在2009年開始透過長期增長組合,以審慎及循序漸進的方式投資私募股權及房地產。長期增長組合的目標資產配置與其他資產類別的配置,按審慎的風險管理原則及資產組合多元化策略一起制定。

外匯基金在2007年設立策略性資產組合,以持有政府基於策略性目的而為外匯基金帳目購入的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股份。由於「策略性資產組合」的性質獨特,因此在評估外匯基金的投資表現時,並無將其包括在內。

外匯基金於2022年底的主要資產及負債規模:

外匯基金於2019年底的主要資產及負債規模

修訂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