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
外匯基金的功能
外匯基金的法定用途由《外匯基金條例》規定,首要用作直接或間接影響港元匯率。其後,1992年《外匯基金(修訂)條例》擴大其功能,定明其次要用途是維繫香港貨幣與金融體系的穩定和健全發展,以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外匯基金的日常管理
金管局負責管理外匯基金。除確保基金履行其法定功能外,金管局其中一項主要日常活動是積極管理基金的資產。這些資產主要為外幣有價有息證券和股票。為了應付政府的運作需要,外匯基金的部分資產為港元證券。
投資策略及運作
金管局定期檢討其投資策略與運作。外匯基金的投資形式和策略與同類的中央銀行和金融管理機構十分接近,同時也符合有關設立和管理外匯基金的法定目的。金管局所採取的是適用於長期基金的投資策略,其中包括推行基準模式和利用長期資本市場;此外,投資亦涉及多種貨幣和工具。
投資組合類別
為達到保障資本、提供流動資金以維持金融和貨幣穩定,以及取得足夠的長期回報的目標,外匯基金分為兩個獨立的組合來管理。「支持組合」確保與貨幣發行局運作有關的貨幣基礎獲得流動性極高的美元證券提供十足支持。「投資組合」保障外匯基金的價值,有利於香港市民的長遠利益。
外匯基金在2007年設立「策略性質資產組合」,以持有政府基於策略性目的而為外匯基金帳目購入的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股份。由於「策略性質資產組合」的性質獨特,因此外匯基金的投資表現沒有計及有關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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