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

適用於認可機構的披露規定主要載於金融管理專員根據《銀行業條例》第60A條發出的《銀行業(披露)規則》(《披露規則》)。除了部分獲豁免的認可機構(例如規模較小的銀行)外,所有認可機構均須遵守披露規定。《監管政策手冊》單元CA-D-1「《銀行業(披露)規則》的應用指引」(英文版本)就《披露規則》若干條文的解釋及詮釋提供指引。

此外,認可機構須使用金融管理專員根據《披露規則》第6(1)(ab)及第88(1)(b)條指明的標準模版及表格作出與巴塞爾監管標準相關的披露,以加強銀行公開披露的資料在銀行之間及不同地區之間的參照性、一致性及可比較性。

修訂日期 : 2021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