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機構債券發行計劃下委任的第一市場交易商

新聞稿

2017年10月03日

在機構債券發行計劃下委任的第一市場交易商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二)公布,金管局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代表身分,於政府債券計劃的機構債券發行計劃下,已委任10間第一市場交易商。該批第一市場交易商的任期於2017年10月1日起生效,並會於2019年9月30日完結。

 

機構債券發行計劃下委任的第一市場交易商 

(2017101日至2019930)  

1.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2.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

BNP Paribas, Hong Kong

4.

花旗銀行

5.

Cre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

6.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7.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

8.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9.

法國興業銀行

10.

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7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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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7年10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