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與證監會就場外衍生工具監管制度進行聯合諮詢

新聞稿

2017年04月27日

金管局與證監會就場外衍生工具監管制度進行聯合諮詢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為實施場外衍生工具監管制度,今天就新增的市場及結算所的訂明,以及得爾塔為1的權證(註1)的訂明,發表聯合諮詢文件

近日,有市場參與者要求將若干產品剔除於即將實施的第二階段強制性匯報的範圍外,今次諮詢是為了回應有關訴求而進行的(註2)。

建議的訂明旨在藉著將以下產品剔除於“場外衍生工具產品”的定義範圍外,以處理市場人士的關注,及令有關產品因而無須遵守強制性匯報責任的規定:

  • 在建議訂明的新增市場買賣及透過建議訂明的新增結算所結算的產品;及
  • 得爾塔為1的權證,即某類行使價被定為零或接近零的權證。

 

歡迎各界在2017年5月26日或之前向金管局或證監會提交意見。

聯合諮詢文件可從金管局或證監會網站下載。

 

備註:

1. 得爾塔為1的權證是行使價被定為零或相當接近零,以及純粹複製相關資產的價格波動,直至行使日期為止的認股權證。這種權證讓客戶能夠在取得於封閉式或難以接觸的市場上買賣的資產的合成投資回報及風險承擔。

2. 第一階段的強制性匯報已於2015年7月10日生效,而第二階段的強制性匯報已訂於2017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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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7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