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發售伊斯蘭債券

新聞稿

2017年02月22日

香港特區政府發售伊斯蘭債券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區政府」)今日宣布在政府債券計劃下成功發售第三批伊斯蘭債券(「伊斯蘭債券」)。 

是次伊斯蘭債券的發行金額為10億美元,年期為10年,是香港特區政府繼2014年9月及2015年6月後,第三批推出的美元伊斯蘭債券。這是一個具里程碑意義的交易,因為香港是全球首個AAA評級的政府,推出10年期的美元伊斯蘭債券。相比上兩批的5年期伊斯蘭債券,這一批的10年期債券延長了收益率曲線,為其他香港及海外的潛在發行人設定了新基準。

繼2017年2月13日展開,於利雅得、吉達、杜拜、阿布扎比、吉隆坡、星加坡、香港及倫敦舉行的全球路演後,這批根據規例S發售的美元伊斯蘭債券於2017年2月21日定價,收益率為3.132% (與10年期美國國債差距為68基點)。儘管全球經濟環境不明朗以及較長的債券年期,環球投資者對這批伊斯蘭債券的需求反應熱烈,認購金額為17.2億美元,為發行金額的1.72倍,使最終定價較初步價格指引的中間價收窄7基點。

是次伊斯蘭債券的發行吸引了不同類別的投資者,包括傳統及伊斯蘭投資者。這批伊斯蘭債券獲超過88個國際機構投資者認購,最終57%分配予亞洲的投資者、25%予中東地區的投資者,以及18%予歐洲的投資者。按投資者類別計,53%分配予銀行、36%分配予基金經理、私人銀行及保險公司,以及11%分配予主權基金、中央銀行及國際組織。這一批10年期伊斯蘭債券亦吸引了新投資者,當中超過一半並沒有投資過往兩批伊斯蘭債券。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這次成功的交易證明了投資者對香港信貸和經濟狀況的信心。我希望這次伊斯蘭債券的發行能為促進香港伊斯蘭債券市場的發展提供新動力,並吸引更多的發債機構及投資者參與香港的債券市場。」

與第二批伊斯蘭債券一樣,這批伊斯蘭債券以代理安排(Wakalah)為結構,其資產的三份之一以部分香港寫字樓物業內的單位作為支持,另外三份之二則以符合伊斯蘭律法的商品作為支持。

這批伊斯蘭債券是透過香港特區政府成立及全資擁有的特殊目的公司─Hong Kong Sukuk 2017 Limited─發行。這批伊斯蘭債券預期將於2017年2月28日交收,並會於香港交易所、馬來西亞的Bursa Malaysia (Exempt Regime)及杜拜的Nasdaq Dubai上市。這批伊斯蘭債券獲標準普爾給予AAA評級,以及獲惠譽給予AA+評級。

香港金融管理局為是次在政府債券計劃下發售伊斯蘭債券的香港特區政府代表。政府債券計劃的主要目的是推動本地債券市場的進一步及持續發展。

在是次發售伊斯蘭債券中,滙豐及渣打銀行為聯席全球協調行、聯席牽頭行及聯席簿記行,聯昌銀行及阿布扎比銀行為聯席牽頭行及聯席簿記行。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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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7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