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出儲值支付工具牌照

新聞稿

2016年11月04日

批出儲值支付工具牌照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11月4日)宣布,金融管理專員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條例》)向下述儲值支付工具(SVF)發行人批給SVF牌照:

SVF持牌人

SVF
牌照編號

牌照生效日期

三三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SVF0010

2016年11月4日

快易通有限公司

SVF0012

2016年11月4日

易票聯支付技術有限公司

SVF0011

2016年11月4日

僑達國際有限公司

SVF0007

2016年11月4日

Optal Asia Limited

SVF0006

2016年11月4日

PayPal Hong Kong Limited

SVF0008

2016年11月4日

通滙(香港)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SVF0013

2016年11月4日

UniCard Solution Limited

SVF0009

2016年11月4日

 

最新的SVF持牌人名單載於金管局網站的SVF持牌人紀錄冊。

金管局高級助理總裁李志達先生表示:「連同今日批出的第二批SVF牌照,目前本地SVF市場共有13名SVF持牌人。我們樂見市場上有不同背景的公司提供各類SVF產品,使本港的零售支付更趨便利。金管局實施SVF監管制度,有助加強公眾對使用有關產品與服務的信心,繼而可推動本地零售支付業務的創新及發展。」

《條例》已於去年11月13日生效,設有1年過渡期讓SVF發行人申領SVF牌照。根據《條例》,金管局獲授權實施多用途SVF的強制性發牌制度,並履行相關的監管及執法職能。在該1年過渡期屆滿後(即由2016年11月13日起),除非獲得豁免,否則任何人士在並未持有牌照的情況下發行或營運SVF,即屬犯罪。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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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