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關於《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管治委員會就劉怡翔先生2010年物業交易事宜的報告》的回應

新聞稿

2016年07月29日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關於《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管治委員會就劉怡翔先生2010年物業交易事宜的報告》的回應

以下是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總裁陳德霖關於《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轄下管治委員會就劉怡翔先生2010年物業交易事宜的報告》的回應:

「我衷心感謝管治委員會在短時間內完成跟進工作和公布報告。我們認同委員會報告的結論,即劉怡翔先生在事件中應不涉及利益衝突,但劉先生在按揭貸款方面沒有按照金管局的規定作出申報。我們亦認同管治委員會的看法,劉先生作為金管局和按揭證券公司高層人士,理應具備相應的敏感度,並應該充分了解和遵守有關按揭貸款的申報規定。現時劉先生已經離職,但如果他仍然任職金管局,局方會向他作出警告,並表明若再次違反投資限制申報的規定,將會採取紀律行動。另外,我們亦接納管治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完善申報安排的建議,並會盡快落實。」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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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6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