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新聞稿

2012年02月24日

2012年1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2012年1月份的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2012年1月份新取用按揭貸款額較2011年12月份減少31.6%,至61億港元。

2012年1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較2011年12月份減少3.8%,至100億港元。當中,涉及一手市場交易所批出的貸款增加7.6%,至30億港元;涉及二手市場交易所批出的貸款則減少7.6%,至57億港元。至於涉及轉按交易所批出的貸款則減少9.8%,至13億港元。2012年1月份新申請貸款按月減少4.9%,至5,745宗。

以最優惠利率作為定價參考的新批按揭貸款所佔比例,由2011年12月份的89.8%升至2012年1月份的93.6%。其中,大部分定於2.25厘至2.5厘之間。以香港銀行同業拆息作為定價參考的新批按揭貸款所佔比例,在2012年1月份則下降至2.9%。

2012年1月底的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按月減少0.2%,至7,998億港元。

2012年1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維持於0.01%。經重組貸款比率維持於0.02%。

附件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12年2月24日

 

附件說明

  1. 是項調查所涵蓋的認可機構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約佔銀行體系整體住宅按揭貸款的99%。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4.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5.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的貸款。
  7.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8.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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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2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