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暫時中止梁慧茹的註冊3個月

新聞稿

2009年11月20日

金管局暫時中止梁慧茹的註冊3個月

金融管理專員已暫時中止梁慧茹女士載於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根據《銀行業條例》第20(1)(ea)條所備存的紀錄冊的有關資料,為期3個月,由2009年11月20日起至2010年2月19日止 1

金管局的調查發現,梁女士於2006年3月受僱於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時,向一名客戶銷售Constellation信貸相聯可贖回債券時:

  • 未有盡責地向有關客戶披露及解釋該產品的風險2,以及
  • 未有按照銀行的內部管控程序為客戶填妥風險披露聲明。

在釐定具體處分時,金融管理專員已考慮這宗個案的所有情況,包括有關客戶所蒙受的損失,以及梁女士過往並無被紀律處分的紀錄。

梁女士曾就金融管理專員對她採取紀律處分的決定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但其後主動撤回上訴。

金管局負責證券法規執行的助理總裁李令翔先生表示:「這是金管局首次就雷曼兄弟相關投資產品對有關人士採取紀律處分。現時亦有其他紀律行動個案進入後期的處理程序,我們將於適當時候作出公布。」

如有查詢,請聯絡:

傳訊總監盧曼清 2878 1480 或
傳訊經理黃慶鋒 2878 1802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9年11月20日

 

1 個案發生時,梁女士名列於金管局根據《銀行業條例》第20條備存的紀錄冊內,是就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受規管活動而受僱於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人士。現時梁女士受僱於另外一間銀行。

2 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是造成有關債券信貸事件的其中一個相關參考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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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