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調查及轉介有關個案,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高偉倫(男)採取紀律處分行動,禁止其重投業界,為期10年,由2009年9月24日起,至2019年9月23日止 1。
根據金管局收集所得證據,證監會發現高偉倫:
金管局負責證券法規執行事務的助理總裁李令翔表示:「『有關人士』應以具誠信及守正的方式執行業務,我們會嚴肅處理任何不當行為。金管局感謝證監會根據我們的調查結果對此個案採取迅速行動,並會繼續與證監會緊密合作,就銀行業的受規管活動採取執法行動。」
如有查詢,請聯絡:
傳訊總監陳民傑 2878 1480 或
傳訊主任胡嘉瑩 2878 8246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9年9月24日
1高曾為名列於金管局根據《銀行業條例》第20條備存的紀錄冊內就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7類(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受規管活動而受僱於恒生銀行有限公司的「有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