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禁止唐狄廣重投業界為期10個月

新聞稿

2009年09月22日

證監會禁止唐狄廣重投業界為期10個月

經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調查及轉介有關個案,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唐狄廣(男)採取紀律處分行動,禁止其重投業界,為期10個月,由2009年9月22日起,至2010年7月21日止 1

調查發現,唐以其岳母名義設有一個秘密戶口,並在未有向僱主披露其與戶口持有人之間關係及其在此戶口的實益權益的情況下,批核此戶口的信貸安排。唐的行為違反僱主的員工交易政策,令僱主未能確保相關法例獲得遵守,亦無法監察其可能損害客戶利益的交易活動。

金管局負責證券法規執行事務的助理總裁李令翔表示:「銀行員工不應作出可能引致其僱主違反合規管控措施的行為,並有責任匯報任何涉及利益衝突的活動。個人交易不應以秘密及/或可能有損客戶利益的方式進行。金管局感謝證監會根據我們的調查結果對此個案採取執法行動。」

如有查詢,請聯絡:
傳訊總監陳民傑  2878 1480 或
傳訊經理黃慶鋒  2878 1802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9年9月22日

1唐曾為名列於金管局根據《銀行業條例》第20條備存的紀錄冊內就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第6類(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而受僱於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有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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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9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