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專員撤銷對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的指示

新聞稿

2009年05月22日

金融管理專員撤銷對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的指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五)宣布,金融管理專員經諮詢財政司司長後已根據《銀行業條例》第53F(1)條行使權力,撤銷對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八達通卡公司)就其事務徵詢顧問陳志輝教授的意見的指示。撤銷指示將於2009年5月23日生效。

對八達通卡公司就其事務徵詢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副院長兼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主席陳志輝教授的意見的指示,是繼發生八達通卡增值失效而持卡人銀行戶口被扣取款項事件後,金融管理專員於2007年2月16日根據《銀行業條例》第52(1)(B)條發出。

八達通卡公司已向增值失效事件中的受影響客戶退款,並按照金融管理專員規定落實獨立核數師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建議,以加強八達通卡系統運作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管控,及保障八達通卡持有人的利益。經過近期的檢討及諮詢陳志輝教授的意見後,金融管理專員認為對八達通卡公司的指示無需繼續生效。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儘管撤銷指示,但作為《銀行業條例》下的認可機構,八達通卡公司將繼續受到金管局監管,並須確保其系統維持穩健,以保障八達通卡持有人的利益。

如有查詢,請聯絡:
傳訊總監陳民傑  2878 1480 或
傳訊經理黃慶鋒  2878 1802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9年5月22日

最新新聞稿
修訂日期 : 2009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