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三)宣布撤銷 Indover Asia Limited (前稱 Indover bank (Asia) Limited) 有限制牌照銀行的認可,有關撤銷於2009年2月18日生效。
根據《銀行業條例》第52(1)(C)條於2008年11月13日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的黎嘉恩先生作為 Indover Asia Limited的經理人的指示亦隨之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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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訊總監陳民傑 2878 1480 或
傳訊經理羅存慧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