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4季信用卡貸款調查結果

新聞稿

2007年02月15日

2006年第4季信用卡貸款調查結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四)公布2006年第4季的信用卡貸款調查結果。

儘管2006年第4季有約值1.10億港元的經重組信用卡應收帳款(佔平均應收帳款的0.2%)被轉至信用卡以外的貸款帳戶,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仍增長11.8%(76億港元)。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增加,主要是因為持卡人以信用卡繳付薪俸稅,以及12月份的節日消費。此外,信用卡帳戶總數再上升0.8%。

轉期金額(即客戶利用信用卡借款所涉及的金額)由2006年9月底的249億港元增加至250億港元。

信用卡撇帳額在2006年第4季增加至5.4億港元,佔平均應收帳款的0.78%;對上一季則為5.3億港元。撇帳額增加,主要是因為季內(特別是11月)與破產有關的撇帳額增加。然而,由於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顯著增加,2006年第4季「以年率計」 1撇帳率由上一季的3.30%下降至3.13%。

儘管拖欠金額在12月底增加至2.69億港元,由於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增加,拖欠比率降至0.37%。此外,信用卡組合中的經重組信用卡應收帳款由第3季的5,500萬港元(佔應收帳款總額的0.08%),減少至5,200萬港元(佔應收帳款總額的0.07%),拖欠及經重組合併比率亦由9月底的0.49%降至0.44%。

如有查詢,請聯絡:
新聞組經理鄭熒熒  2878 1687 或
新聞組高級經理陳民傑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7年2月15日

1 假設未來3季繼續以這個比率撇帳。

附件

信用卡貸款調查

2005年
第4季
2006年
第1季
2006年
第2季
2006年
第3季
2006年
第4季
期末帳戶總數 ('000) 10,095 10,218 10,623 10,851 10,937
季度增減 (%) +2.5 +1.2 +4.0 +2.1 +0.8
年度增減 (%) +8.8 +8.8 +11.1 +10.2 +8.3
期末應收帳款總額(百萬港元) 68,056 61,346 62,905 64,595 72,211
季度增減 (%) +14.6 -9.9 +2.5 +2.7 +11.8
年度增減 (%) +14.9 +8.0 +10.4 +8.8 +6.1
平均應收帳款總額(百萬港元)1 (a) 63,709 64,701 62,125 63,750 68,403
拖欠帳款 > 90日(百萬港元) 250 248 251 259 269
拖欠比率 (%) 0.37 0.40 0.40 0.40 0.37
經重組信用卡應收帳款(百萬港元) 60 56 56 55 52
經重組比率 (%) 0.09 0.09 0.09 0.08 0.07
撇帳額(百萬港元)2 (b) 433 468 510 525 535
撇帳比率3
- 季度比率 (c = b / a) 0.68 0.72 0.82 0.82 0.78
- 以年率計季度比率 2.72 2.89 3.28 3.30 3.13
- 本年度截至該日止以年率計數字 2.81 2.89 2.98 3.02 2.91
轉期帳款(百萬港元) 24,576 24,857 24,875 24,856 25,035
轉期比率 (%) 36.1 40.5 39.5 38.5 34.7

 

註:

  1. 期內平均數(計算方法為[期初數額+期末數額]/2)
  2. 期內流量
  3. 計算方法為期內流量佔期內平均應收帳款的百分比

 

銀行業信用卡貸款調查

 

新聞稿附註

  1. 調查涵蓋從事信用卡業務的認可機構及一些認可機構的附屬機構,並非與認可機構有關的發卡機構並不包括在內。
  2. 在調查中,信用卡應收帳款指應收個人信用卡持有人的信用卡帳款。
  3. 拖欠比率指逾期超過90日而在申報月份最後1日仍未償還的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佔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比率。如果信用卡帳款在申報月份最後1日已逾期,便會被列為逾期(參考下文附註7)。拖欠比率可預早反映信用卡組合的質素。
  4. 撇帳額指在一段期間內從貸款帳冊中撇除的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無論機構在何時將有關撇帳計入損益帳內,因為若機構的政策是預早在撇帳前提撥準備金,則計入損益帳的時間便會比實際撇帳時間早)。認可機構會採用不同的撇帳政策。一般來說,應收帳款若逾期超過180日,或應收帳款最終獲償還的機會不大(例如持卡人破產或不知所蹤),便會予以撇帳。

    以年率計季度比率預早反映若現季度的撇帳比率在未來3季持續,業內將會出現的撇帳情況。本年度截至現在為止的比率反映由年初至現在為止的實際撇帳比率,並以年率計以便比較。
  5. 拖欠比率與撇帳比率互相補足。拖欠比率是關於在申報日期已逾期超過90日但尚未撇帳的信用卡應收帳款,因此是反映未來的撇帳情況的指標。撇帳比率則關於逾期還款情況相當嚴重(例如已逾期超過180日)而已在指定期間內予以撇銷的應收帳款,以及因為被視為無法收回(例如因為借款人已申請破產)而逾期未滿180日亦予以撇銷的應收帳款。
  6. 經重組比率是指期末仍保留於信用卡組合內的經重組應收帳款,但並未列為拖欠帳款的總額佔應收帳款總額的百份比。計算這個比率,是旨在提供有關信用卡應收帳款質素的補充資料。
  7. 轉期帳款代表「借款」,是指在應收帳款總額中的款額,其中持卡人尚未全數清償結單所示結欠餘額,但至少已償還認可機構規定的最低還款額。轉期帳款不包括逾期帳款。帳戶若在結單到期日仍未償付最低還款額,便會被視作逾期帳戶。
  8. 轉期比率指轉期帳款總額與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百分比。應收帳款總額是根據月底數字計算,而轉期帳款則根據於結單日期所記錄的結欠餘額計算。
最新新聞稿
修訂日期 : 2007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