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二)宣布推出二年期外匯基金債券供一般投資者認購。這是零售外匯基金債券計劃經改進後推出的首批零售外匯基金債券。
零售外匯基金債券計劃是在2003年8月首次推出,以促進香港零售債券市場的發展。金管局檢討過實施計劃的經驗後,已決定繼續向一般投資者發售外匯基金債券,並作出下述改進,令計劃更具吸引力:
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表示:「外匯基金債券是一種安全、流動性高及透明度高的債務工具,能提供通常較銀行存款利息為高的穩定收入來源。我們相信一般投資者會歡迎這項額外投資渠道,特別是我們在發行、訂價及分銷安排方面都作出了改進。」
根據改進後的計劃推出的首批零售外匯基金債券是兩年期的外匯基金債券(編號為EFN2705),發行日期為2005年5月17日。該批債券的發行總額為12億港元,其中最多達3億港元的債券可供一般投資者根據零售外匯基金債券計劃,以非競爭性投標方式認購。每項投標必須以5萬港元或其整數倍數為單位。該等債券將於2007年5月17日到期,年息為2.6%,利息每半年於到期時派付。
投資者如有意參與非競爭性投標,可於2005年5月4日至5月11日(截止時間為下午2時)期間透過金管局委任的零售外匯基金債券分銷商提出申請。零售外匯基金債券分銷商包括中國銀行(香港)、匯豐銀行、恒生銀行、渣打銀行(香港)、東亞銀行、星展銀行(香港)及永隆銀行。
該批外匯基金債券的認購價將於2005年5月13日釐定及公布。債券將於2005年5月17日配發。
有關該計劃及外匯基金債券的詳細資料,可參閱金管局網站(http://www.hkma.gov.hk)「外匯基金債券:投資者須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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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5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