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外匯基金債券計劃

新聞稿

2005年05月03日

零售外匯基金債券計劃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二)宣布推出二年期外匯基金債券供一般投資者認購。這是零售外匯基金債券計劃經改進後推出的首批零售外匯基金債券。

零售外匯基金債券計劃是在2003年8月首次推出,以促進香港零售債券市場的發展。金管局檢討過實施計劃的經驗後,已決定繼續向一般投資者發售外匯基金債券,並作出下述改進,令計劃更具吸引力:

  1. 獲接納的非競爭性投標將會按照競爭性投標的最低接納價(即最高收益率)獲配發零售外匯基金債券。零售外匯基金債券過往是按平均接納價配發;
  2. 加強分銷網絡,將零售外匯基金債券分銷商的數目由過往的3位增加至7位;及
  3. 在挑選外匯基金債券供一般投資者認購方面更具靈活性,計及市場情況及分銷商的意見。初期每季會挑選一批外匯基金債券供一般投資者認購。

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表示:「外匯基金債券是一種安全、流動性高及透明度高的債務工具,能提供通常較銀行存款利息為高的穩定收入來源。我們相信一般投資者會歡迎這項額外投資渠道,特別是我們在發行、訂價及分銷安排方面都作出了改進。」

根據改進後的計劃推出的首批零售外匯基金債券是兩年期的外匯基金債券(編號為EFN2705),發行日期為2005年5月17日。該批債券的發行總額為12億港元,其中最多達3億港元的債券可供一般投資者根據零售外匯基金債券計劃,以非競爭性投標方式認購。每項投標必須以5萬港元或其整數倍數為單位。該等債券將於2007年5月17日到期,年息為2.6%,利息每半年於到期時派付。

投資者如有意參與非競爭性投標,可於2005年5月4日至5月11日(截止時間為下午2時)期間透過金管局委任的零售外匯基金債券分銷商提出申請。零售外匯基金債券分銷商包括中國銀行(香港)、匯豐銀行、恒生銀行、渣打銀行(香港)、東亞銀行、星展銀行(香港)及永隆銀行。

該批外匯基金債券的認購價將於2005年5月13日釐定及公布。債券將於2005年5月17日配發。

有關該計劃及外匯基金債券的詳細資料,可參閱金管局網站(http://www.hkma.gov.hk)「外匯基金債券:投資者須知」部分。

如有查詢,請聯絡:

新聞組經理馮惠芳 2878 8246或
新聞組經理葉世熾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5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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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5年0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