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5年04月25日

2005年3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的24間認可機構的資料顯示,2005年3月份新取用貸款額增加6.5%至136億港元。

3月份認可機構新批出的貸款額大幅增加44.8%,至190億港元,是2003年3月以來的最大增幅。其中涉及二手市場交易的貸款錄得最大的增幅57.0%,其次是轉按貸款,增幅為41.7%。新申請宗數亦顯著增加63.2%。

新批出貸款的平均合約期由2月份的248個月進一步增加至250個月。

在新批出貸款中,利率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5厘批出的貸款增加至93.7%。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增加0.3%至5,332億港元。

按揭貸款拖欠比率由2月份的0.33%進一步下降至0.29%,經重組貸款比率則下降至0.42%。因此,兩者合併的比率由2月份的0.77%,減少至0.71%。

3月份撇銷的貸款增加至1.54億港元。撇帳額增加,主要是因為銀行採納了新的會計準則。根據有關準則,以及在取得銀行的審計師同意的情況下,撇銷已被取消贖回抵押物業權利的貸款,並將有關物業列入財務報表的「其他資產」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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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5年4月25日

附件

附件說明

  1. 住宅按揭統計調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銀行業內24家認可機構。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借出貸款總額(gross new loans made)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新按揭貸款。
  4.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貸款的部分。
  8.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9.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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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