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4年11月25日

2004年10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的24間認可機構的資料顯示,10月份的住宅按揭貸款業務錄得增幅。

這些機構在10月份新批出的住宅按揭貸款增加25%,至157億港元。涉及一手及二手市場交易的新批出貸款均告上升,升幅分別為45.5%(12億港元)及28.7%(19億港元)。月內新取用的住宅按揭貸款亦增加8.4%,至123億港元。按揭貸款的新申請宗數連續第三個月上升,升幅為9.9%。

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5厘新批出的貸款所佔的比例,由9月份的73.7%上升至86.2%,定息按揭所佔的比例則由9月份的10.2%,減少至2.2%。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上升至5,250億港元。

按揭貸款拖欠比率由9月份的0.47%進一步下降至0.43%,經重組貸款比率則沒有變動,仍然為0.50%。因此,兩者合併的比率由0.97%,減少至0.93%。

如有查詢,請聯絡:

新聞組經理葉世熾            2878 1687 或
新聞組高級經理陳民傑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4年11月25日

附件

附件說明

  1. 住宅按揭統計調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銀行業內24家認可機構。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借出貸款總額(gross new loans made)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新按揭貸款。
  4.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貸款的部分。
  8.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9.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最新新聞稿
修訂日期 : 200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