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獲授銀行牌照

新聞稿

2004年10月29日

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獲授銀行牌照

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宣布,金融管理專員已根據《銀行業條例》向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花旗香港)授予銀行牌照,並已於2004年10月28日生效。

花旗香港在香港註冊成立,並於2004年6月28日獲授有限制銀行牌照。花旗香港為花旗銀行的全資附屬公司。花旗銀行在美國註冊成立,並於香港設有分行。根據2004年7月號《銀行家》雜誌的資料顯示,以第一級資本計算,花旗集團是全球最大的銀行集團。

根據花旗銀行的計劃,該公司會將其部分香港業務轉由附屬公司經營。據此,花旗銀行會將其香港分行的零售銀行業務以私人條例草案的形式轉移至花旗香港。花旗香港獲授銀行牌照,便可以接管有關的零售銀行業務。

繼花旗香港獲授銀行牌照後,香港的持牌銀行數目增至134家,有限制牌照銀行數目則相應減少至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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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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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