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新聞稿

2004年05月28日

2004年4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公布

香港金融管理局的住宅按揭每月統計調查結果顯示,新取用住宅按揭貸款於前兩個月錄得強勁增長後,在4月份減少12.3%,至115億港元。4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亦減少22.7%至124億港元,貸款宗數則減少21.4%至8,161宗。新批出貸款減少,原因是涉及一手及二手市場交易的貸款宗數分別減少48.6%及18.3%,抵銷了新批出轉按貸款宗數增加10.2%的影響。另一方面,新辦按揭貸款的申請宗數錄得24.6%的減幅。

以低於最優惠利率超過2.5厘新批出的貸款所佔的比例,由3月份的63.8%,下降至62.9%,但定息按揭所佔的比例則由3月份的8.7%,增加至10.0%。

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微升0.1%至5,258億港元。

按揭貸款質素持續改善。按揭貸款拖欠比率由3月份的0.70%降至0.66%,經重組貸款比率則輕微上升,由3月份的0.49%升至0.50%。因此,合併比率由1.19%,下跌至1.15%。 1

金管局副總裁韋柏康表示:「雖然4月份的按揭貸款有所減少,但相比以往幾年的平均水平,有關數字仍屬於高水平。這項輕微的修正或會有利整體市場日後的穩健發展。」

如有查詢,請聯絡:

新聞組經理馮惠芳      2878 8246 或
新聞組經理葉世熾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4年5月28日

1由於四捨五入的關係,合併比率與拖欠比率及經重組貸款比率之和略有出入。

附件

附件說明

  1. 住宅按揭統計調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進行一次的調查,調查對象包括銀行業內25家認可機構。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借出貸款總額(gross new loans made)指該月份內實際取用的新按揭貸款。
  4.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 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並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貸款的部分。
  8.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9.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 的百分比。
最新新聞稿
修訂日期 : 2004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