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1季信用卡貸款調查結果

新聞稿

2004年05月18日

2004年第1季信用卡貸款調查結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二)公布2004年第1季的信用卡貸款調查結果。

2004年第1季的撇帳額減少至8.7億港元,是連續第6個季度減少,佔季內平均應收帳款的1.58%。2004年第1季的「按年計」 1撇帳率為6.34%,上一季則為8.19%,是自2001年第3季以來的最低水平。

拖欠比率亦於2004年3月底降至3年來的低位0.78%。信用卡組合中的經重組信用卡應收帳款增加至1.78億港元,佔應收帳款總額的0.33%。因此2004年第1季的拖欠及經重組合併比率由2003年底的1.22%,降至1.12%。

2004年第1季信用卡帳戶總數上升0.2%,但應收帳款總額在上一季增加4.3%後,在這個季度減少4.7%。應收帳款總額減少,是因為持卡人利用信用卡支付薪奉稅刺激應收帳款增加的影響在這個季度逐步減退,加上有約值1.68億港元的經重組信用卡應收帳款(佔平均應收帳款的0.3%)被轉至信用卡以外的貸款帳戶。

轉期金額(即客戶利用信用卡借款所涉及的金額)連續第8個季度下跌,跌至270億港元。

金管局副總裁韋柏康表示:「由於經濟及勞工市場情況改善,所以信用卡組合的資產質素有所改善並不令人感到意外。銀行致力協助客戶重組信用卡應收帳款的情況保持穩定,而有關措施亦似乎頗見成效。」

如有查詢,請聯絡:

新聞組經理馮惠芳  2878 8246 或
新聞組高級經理陳民傑  2878 1480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4年5月18日

1 假設未來3季繼續以這個比率撇帳。

附件

信用卡貸款調查

  2003年
第1季
2003年
第2季
2003年
第3季
2003年
第4季
2004年
第1季
期末帳戶總數 ('000) 8,804 8,732 8,747 8,784 8,805
季度增減 (%) -0.7 -0.8 +0.2 +0.4 +0.2
年度增減 (%) -4.7 -6.4 -4.7 -0.9 +0.0
 
期末應收帳款總額(百萬港元) 54,567 53,985 53,974 56,305 53,639
季度增減 (%) -7.9 -1.1 -0.0 +4.3 -4.7
年度增減 (%) -9.6 -10.4 -8.8 -5.0 -1.7
 
平均應收帳款總額(百萬港元)1 (a) 56,907 54,276 53,980 55,140 54,972
 
拖欠帳款 > 90日(百萬港元) 685 688 662 519 421
經重組信用卡應收帳款(百萬港元) (b) - - - 166 178
 
拖欠比率 (%) 1.25 1.27 1.23 0.92 0.78
經重組比率 (%) (c = b / a) - - - 0.29 0.33
 
撇帳額(百萬港元)2 (d) 1,757 1,574 1,329 1,129 871
撇帳比率3
- 季度比率 (e = d / a) 3.09 2.90 2.46 2.05 1.58
- 按年計季度比率 11.824 11.60 9.85 8.19 6.34
- 本年度截至現在為止的按年計比率 12.35 11.77 10.98 10.02 6.34
 
轉期帳款(百萬港元) 30,391 29,019 28,764 27,759 26,996
轉期比率 (%) 55.7 53.8 53.3 49.3 50.3

 

註:

  1. 期內平均數(計算方法為[期初數額+期末數額]/2)
  2. 期內流量
  3. 計算方法為期內流量佔期內平均應收帳款的百分比
  4. 由於某些撇帳額不會在往後的季度再次出現,因此在計算按年計比率時不宜包括在內。本年度截至現在為止的按年計比率並無作出類似調整。

 

銀行業信用卡貸款調查

新聞稿附註

  1. 調查涵蓋從事信用卡業務的認可機構及一些認可機構的附屬機構,並非與認可機構有關的發卡機構並不包括在內。
  2. 在調查中,信用卡應收帳款指應收個人信用卡持有人的信用卡帳款。
  3. 拖欠比率指逾期超過90日而在申報月份最後1日仍未償還的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佔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比率。如果信用卡帳款在申報月份最後1日已逾期,便會被列為逾期(參考下文附註7)。拖欠比率可預早反映信用卡組合的質素。
  4. 撇帳額指在一段期間內從貸款帳冊中撇除的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無論機構在何時將有關撇帳計入損益帳內,因為若機構的政策是預早在撇帳前提撥準備金,則計入損益帳的時間便會比實際撇帳時間早)。認可機構會採用不同的撇帳政策。一般來說,應收帳款若逾期超過180日,或應收帳款最終獲償還的機會不大(例如持卡人破產或不知所蹤),便會予以撇帳。

    按年計季度比率預早反映若現季度的撇帳比率在未來3季持續,業內將會出現的撇帳情況。本年度截至現在為止的比率反映由年初至現在為止的實際撇帳比率,並以年率計以便比較。
  5. 拖欠比率與撇帳比率互相補足。拖欠比率是關於在申報日期已逾期超過90日但尚未撇帳的信用卡應收帳款,因此是反映未來的撇帳情況的指標。撇帳比率則關於逾期還款情況相當嚴重(例如已逾期超過180日)而已在指定期間內予以撇銷的應收帳款,以及因為被視為無法收回(例如因為借款人已申請破產)而逾期未滿180日亦予以撇銷的應收帳款。
  6. 經重組比率是指期末仍保留於信用卡組合內的經重組應收帳款,但並未列為拖欠帳款的總額佔應收帳款總額的百份比。計算這個比率,是旨在提供有關信用卡應收帳款質素的補充資料。
  7. 轉期帳款代表「借款」,是指在應收帳款總額中的款額,其中持卡人尚未全數清償結單所示結欠餘額,但至少已償還認可機構規定的最低還款額。轉期帳款不包括逾期帳款。帳戶若在結單到期日仍未償付最低還款額,便會被視作逾期帳戶。
  8. 轉期比率指轉期帳款總額與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百分比。應收帳款總額是根據月底數字計算,而轉期帳款則根據於結單日期所記錄的結欠餘額計算。
最新新聞稿
修訂日期 : 2004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