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第4季信用卡貸款調查結果

新聞稿

2003年02月17日

2002年第4季信用卡貸款調查結果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星期一)公布2002年第4季的信用卡貸款調查結果。

由於認可機構進行撇帳,所以2002年第4季的拖欠比率進一步下降,由第3季末的1.32%降至1.28%。

第4季的撇帳額為22.4億港元,佔季內平均應收帳款的3.78%。假設未來3季繼續以上述比率撇帳1,第4季的「按年計」撇帳率為13.45%,而上一季是14.55%。

全年計,撇帳率為13.25%,2001年則為5.46%。

應收帳款總額在連續下跌3個季度後,於第4季略為回升 0.1%;但信用卡帳戶總數繼續下跌,跌幅為3.0%,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機構進行撇帳、收緊信用卡發卡與貸款政策以及終止不活躍帳戶。

第4季轉期比率降至54.1%,顯示客戶利用信用卡作借款用途的比例有所減少。

金管局副總裁簡達恆稱:「雖然信用卡組合的質素惡化的情況在第4季似乎已穩定下來,但由於經濟環境及失業情況不明朗,所以現在就下結論,指最惡劣的情況已經過去實在言之尚早。然而,由2003年4月1日起開始可以共用正面信貸資料,是一項正面的發展。」

如有查詢,請聯絡:

新聞組經理馮惠芳  2878 8246 或
新聞組經理葉秀華  2878 1687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3年2月17日

1. 由於某些撇帳額不會在往後的季度再次出現,因此在計算按年計比率時不宜包括在內。

附件

信用卡貸款調查


2001年
第4季
2002年
第1季
2002年
第2季
2002年
第3季
2002年
第4季
期末帳戶總數 ('000) 9,217 9,376 9,488 9,377 9,098
季度增減 (%) 不適用 +1.7 +1.2 -1.2 -3.0
年度增減 (%) 不適用 +25.3 +19.8 +11.6 -1.3
期末應收帳款總額(百萬港元) 62,050 60,331 60,260 59,183 59,247
季度增減 (%) 不適用 -2.8 -0.1 -1.8 +0.1
年度增減 (%) 不適用 +17.2 +10.5 +4.7 -4.5
平均應收帳款總額(百萬港元)1 (a) 59,277 61,190 60,295 59,722 59,215

拖欠帳款 > 90日(百萬港元) 796 1,147 1,045 779 756
拖欠比率(%) 1.28 1.90 1.73 1.32 1.28
撇帳額(百萬港元)2 (b) 1,268 1,384 2,055 2,359 2,237
撇帳比率 3
- 季度比率 (c = b / a) 2.14 2.26 3.41 3.95 3.78
- 按年計季度比率 8.55 9.04 13.63 14.554 13.454
- 按年計季度比率(經調整)5 6.8 8.6 12.7 12.4 12.8
- 本年度截至現在為止的按年計比率 5.46 9.04 11.24 12.75 13.25
轉期帳款(百萬港元) 33,009 33,753 33,611 33,081 32,076
轉期比率 (%) 53.2 55.9 55.8 55.9 54.1

 

註:

  1. 期內平均數(計算方法為[期初數額+期末數額]/2)
  2. 期內流量
  3. 計算方法為期內流量佔期內平均應收帳款的百分比
  4. 由於某些撇帳額不會在往後的季度再次出現,因此在計算按年計比率時不宜包括在內。
  5. 比率經調整以扣除因會計政策修訂所造成的效應,藉以反映信用卡業務質素的基本趨勢。

 

銀行業信用卡貸款調查

新聞稿附註

  1. 調查涵蓋從事信用卡業務的認可機構及一些認可機構的附屬機構,並非與認可機構有關的發卡機構並不包括在內。
  2. 在調查中,信用卡應收帳款指應收個人信用卡持有人的信用卡帳款。
  3. 拖欠比率指逾期超過90日而在申報月份最後1日仍未償還的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佔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比率。如果信用卡帳款在申報月份最後1日已逾期,便會被列為逾期(參考下文附註6)。拖欠比率可預早反映信用卡組合的質素。
  4. 撇帳額指在一段期間內從貸款帳冊中撇除的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無論機構在何時將有關撇帳計入損益帳內,因為若機構的政策是預早在撇帳前提撥準備金,則計入損益帳的時間便會比實際撇帳時間早)。認可機構會採用不同的撇帳政策。一般來說,應收帳款若逾期超過180日,或應收帳款最終獲償還的機會不大(例如持卡人破產或不知所蹤),便會予以撇帳。

    按年計季度比率預早反映若現季度的撇帳比率在未來3季持續,業內將會出現的撇帳情況。 本年度截至現在為止的比率反映由年初至現在為止的實際撇帳比率,並化作按年計比率以便比較。
  5. 拖欠比率與撇帳比率互相補足。拖欠比率是關於在申報日期已逾期超過90日但尚未撇帳的信用卡應收帳款,因此是反映未來的撇帳情況的指標。撇帳比率則關於逾期還款情況相當嚴重(例如已逾期超過180日)而已在指定期間內予以撇銷的應收帳款,以及因為被視為無法收回(例如因為借款人已申請破產)而逾期未滿180日亦予以撇銷的應收帳款。
  6. 轉期帳款代表「借款」,是指在應收帳款總額中的款額,其中持卡人尚未全數清償結單所示結欠餘額,但至少已償還認可機構規定的最低還款額。轉期帳款不包括逾期帳款。帳戶若在結單到期日仍未償付最低還款額,便會被視作逾期帳戶。
  7. 轉期比率指轉期帳款總額與信用卡應收帳款總額的百分比。應收帳款總額是根據月底數字計算,而轉期帳款則根據於結單日期所記錄的結欠餘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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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03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