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處理跨境電匯直接撥付訊息的指引文件

通告

2010年02月08日

有關處理跨境電匯直接撥付訊息的指引文件

(翻譯本)

本局檔號:B10/1C

致:
所有認可機構
行政總裁

敬啟者:

有關處理跨境電匯直接撥付訊息的指引文件

謹此通知貴機構,經諮詢業界意見後,金管局於今日發出上述指引文件(見附件)。

該指引文件載列金管局預期認可機構在處理跨境電匯方面所應符合的準則,當中特別着重認可機構在處理直接撥付訊息過程中作為付款、中介及收款認可機構的責任。該指引文件是參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於2009年5月所發文件「跨境電匯直接撥付訊息的盡職查核及透明度」(Due Diligence and Transparency regarding Cover Payment Messages related to Cross-border Wire Transfers)http://www.bis.org/publ/bcbs154.pdf?noframes=1)所制定。

認可機構應盡快在其處理直接撥付訊息的機制中實施該指引文件,但以不遲於本通告日期起計12個月為限。

貴機構亦應注意該指引文件只作為補充,而並非取代金管局以往所發的《防止清洗黑錢活動指引》及其《補充文件》的相關條文。

銀行政策部
助理總裁
簡嘉蘭

2010年2月8日

本通告另備附件

附件: 附件 (英文版本, PDF 檔案, 23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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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 : 2011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