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健先生, SBS, JP
周永健先生為執業律師, 獲取英國事務律師及香港事務律師執業資格,現為觀韜律師事務所 (香港) 的高級合夥人。 周律師專長商務、收購合併、跨境交易、房地產、知識產權、民事訴訟及遺產承辦等。周律師為中國司法部委任的中國委託公證人及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員會仲裁員。
周律師自1994至2004年當選為香港律師會理事會成員,並於1997至2000年獲選為香港律師會會長。周律師於退任理事後,仍繼續參與香港律師會其下委員會事務,包括內地法律事務委員會及會員服務常務委員會等。
周律師曾任社會公職包括: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程式覆檢委員會主席(2004-2012); 地產代理監管局副主席(1997-2006);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委員(2001-2007); 香港法律援助服務局成員(1996-2002); 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1998-2003); 個人資料(私隱)諮詢委員會委員(2007-2013); 香港教育學院校董會成員(2003-2009)及香港房屋委員會委員(2005-2006)。
周律師現任公職包括: 財務匯報局程序覆檢委員會主席。 他亦為香港賽馬會副主席及董事; 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 並為數家香港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 非執行董事。
周律師於1998年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太平紳士,並於2003年獲頒授銀紫荊星章。他於2010年3月獲嘉許為香港教育學院榮譽院士,及於2013年7月獲King's College London 嘉許為榮譽院士。